X的,又是一大堆广告邮件,浪费社会资源!阿是要不要播正片啊?是要广告多久啊?广告了,先转别台看看吧!板主请把这个人浸水桶,这个人一直打广告!这些声音我想你我都相当熟悉,或许你我正是说过这些话的人。造物主在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,祂并没有同时创造了一个叫广告的东西,它是人类创造出来的,如果人们真的不喜欢的话,随时可以让它消失,但是有趣的是它不仅没有消失,还成为一门大学的学科,每年都有数万学子受过广告的相关训练而进入社会,并利用它创造出许多经济价值。那是谁让广告这么讨人厌?
广告的目的在于让消费者认知自己的商品。我不是学广告的,也不研究广告,这是我问一位学过广告的朋友给我的答桉。如果这个定义没有错,那我想以语言逻辑来说,这句话有很多未说明清楚的地方。例如:要认知,那是要让消费者认知商品好的一面还是坏的一面?一定要让消费者认知自己的商品才能叫广告吗?让消费者认知竞争对手的商品可不可以也叫做广告?我不是在抓语病,而是这的确是现今行销人对广告应用的迷思。
一昧的把商品不择手段的丢到消费者面前,不叫广告;一昧的叙述商品有多好,不叫广告;买下全台北市最贵的户外看板,不叫广告;寄了一百万封EDM,不能是广告;伪装成消费者,发表口碑评价来推广产品,也不能说是广告。不过,我可以斩钉截铁的对您说:口碑行销一定要靠广告,不过,这裡所指的广告跟以上大家讨厌的广告一定不一样。
就如第一段所推论的,人们的确需要广告,只是不喜欢它现在的样子。它就像一条发狂的野狗,见人就咬,甚至现在连不是人的,也一起咬了。那就代表狗儿不可爱吗?不是,而是我们希望它是温驯的、能够给我们温暖的人类最好朋友。消费者需要透过广告跟商品做第一次的接触,但是这个需求必须是他们自己愿意的。我看过不少优质的商品的口碑就毁在一个错误的广告策略上,原因只因为行销人对广告的误解,认为广告只要增加曝光,其他的都可以先不要顾虑,等到发现顾客的口碑有异状时,为时已晚。也有很多人相信一些广告传说,因为一些未经过仔细检证的桉例,就把它归功在某某广告策略的成功,到最后才发现这个花大笔预算买来的广告策略只不过是一场赌注。
要判断广告的品质,其实很简单。不用看曝光率、不用看点击率、不用看收视率、也不用看发行量,只要看消费者喜不喜欢您做的广告。是的,消费者本来就会喜欢广告,虽然大多数的广告都不被喜欢。
一位喜欢NIKON相机的消费者,收集了NIKON第一部数位相机到最新的一部广告在自己的YOUTUBE播放供人欣赏,一天可以拥有破万的流量;包装秋叶原最新电器价格与相关店家的Widget也可以让数以万计的消费者拿回家放在自己的部落格,就算这些人根本就不住在日本;一个化妆品品牌所推出的品牌桌面保护程式,可以风靡我办公室中所有女性同仁的电脑,就算她们早已对广告麻痺。
广告跟口碑,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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